各区县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市工商局等九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京工商发〔2015〕52号)精神,完善北京市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本《办法》经市局2015年第4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7日
日期: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