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分局,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
为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食药监食监三〔2015〕64号),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在提高抽检覆盖率的基础上,突出检验重点,现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抽检的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通知如下(见附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本市居民饮食消费特点、易发多发问题等情况,适当调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名单内的企业不再安排计划抽检,在做好我市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力争覆盖全市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并加强对国家级重点抽检企业以外较大规模的抽检。
全市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重点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上销售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同时加强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食品的抽检。各区县计划抽检中被抽样企业应避免与国家级和我市监督抽检计划重复。
附件: 北京市重点抽检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5日
日期:201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