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检的调味品主要包括酱油、香辛料类、固体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液体复合调味料、味精等。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砷等重金属,黄曲霉毒素B1等真菌毒素,氨基酸态氮、总酸等品质指标,以及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12个指标。共抽检调味品样品107批次,涉及13个生产省份。其中:抽检酱油40批次、香辛料类9批次、固体复合调味料28批次、半固态复合调味料8批次、液体复合调味料2批次、味精2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抽检产品信息见 附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4日
日期: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