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本次承担国家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包括胡麻油。抽检的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检测项目包括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苯并(a)芘、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等13个指标。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合格22批。
具体结果详见附表。
【附表下载】: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xls
日期:201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