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我局抽检了乳制品、茶叶、月饼、方便食品、饮料等食品共610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8批次。现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食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三都县龙凤膳饮有限责任公司的饮用天然泉水检出大肠菌群超标和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称都匀天勤饮业厂生产的天之源饮用纯净水、仁怀市隆嶺清泉水厂生产的隆保清泉饮用天然泉水、仁怀市富兴桶装水厂生产的自然源泉天然饮用泉水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余庆县白泥梓桐社区残协青龙山泉水厂生产的渔夫山饮用天然泉水、凤冈县龙洞山泉有限公司生产的古甸灵泉饮用天然泉水、务川自治县七眼泉山泉水厂生产的七眼泉饮用天然泉水、务川自治县万家山泉水厂生产的万家山泉饮用天然泉水、贵州省务川县三仙洞山泉水厂生产的赋源清泉饮用天然泉水、务川自治县珠瑙岩山泉水厂生产的珠瑙岩饮用天然泉水、务川自治县洞子溪天然泉水厂生产的洞溪冰泉饮用天然泉水、遵义县龙井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净泉饮用纯净水、正安县林溪涌泉水厂生产的华尔山饮用天然泉水、正安县源泉山泉水厂生产的源泉饮用天然泉水、绥阳县怡夫山泉水厂生产的怡夫山泉饮用天然泉水、桐梓县鸣凤山泉水厂生产的鸣凤山泉天然饮用泉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标称贵阳小河同心园食品厂生产的肉松月饼、白云区长江蛋糕城生产的伍仁月饼(果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要求生产单位所在地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单位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我局要求上述市(州)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食品的单位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产品不合格信息
月饼(2015年第35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瓶(桶)装饮用水(2015年第35期)-产品不合格信息
产品合格信息
月饼(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饮料(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速冻食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水果制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薯类和膨化食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蔬菜制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乳制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瓶(桶)装饮用水(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冷冻饮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罐头(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糕点(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方便食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淀粉及淀粉制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炒货及坚果制品(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茶叶(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饼干(2015年第35期)-产品合格信息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30日
日期: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