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5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二十期)进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抽检 3类食品4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水产及水产制品6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批次,全部合格;饮料3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9.38%。现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 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具体信息如下:
饮料不合格样品3批次: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叶赫山泉天然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敦化市百货大楼玉赐矿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符合国家标准,但是其中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锌不符合标签明示;吉林市铠珑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弱碱性饮用水中亚硝酸盐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四平、吉林、延边(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3个(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食品抽检不合格.xls
食品抽检合格.xls
日期: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