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46 号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周伯华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日期:2009-11-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 46 号
《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周伯华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