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0余个指标。截至目前,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及QS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袋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 第12期合格.xls
日期: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