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菜、糍粑鱼、肉圆、鸡翅……散装熟食“赤裸裸”地摆上柜台,供消费者直接挑选。在记者的探访中,多数超市都是如此。
实际上,对熟食和散装食品的制售要求,早已有之,但由于种种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新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超市“裸卖”熟食的行为能被彻底禁止吗?
超市熟食裸身岔卖
9月9日下午,武昌东湖路附近的一家超市里,生鲜区的两个柜台上摆放着22道咸菜和熟食制品,顾客人来人往,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随后,记者在武昌徐东、中北路、汉口北湖等地走访了7家大型超市。其中只有三家超市对熟食制品进行了防护,其余四家超市的多个熟食柜台全都毫无遮拦。“陈列柜都有纱罩,罩起来怕顾客看不清楚,不方便购买。”部分熟食柜台的工作人员都这样解释。
相关规定早已有之
据了解,2004年1月出台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要求,散装食品必须设置防尘遮盖和隔离设施,避免顾客直接接触造成污染。2012年,武汉市相关部门开始推行“超市现场制售食品规范”,对熟食裸卖等问题进行监管。但因为种种原因,超市卖场在实际执行中大打折扣。
业内人士介绍,熟食裸卖与多年的销售习惯有关,如果没有严厉的处罚措施,确实很难杜绝。很大程度上必须依靠职能部门监管与卖场管理相配合,其中卖场的日常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新食安法再出重拳
武汉市食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下月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制售熟食的设备或设施须有相应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卖场若不按规定经营,将被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能达标的,情节严重的将停止其食品经营许可。
食药监部门表示,熟食裸卖确属违规行为,下月起他们将按照新食安法的要求进行严查,一旦发现,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曹磊)
日期: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