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2009年国家科技项目中的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附件1)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回复表(附件2)发至电子信箱:plan@sac.gov.cn(邮件主题:×××单位国标计划立项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9日。
附件1:拟立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xls
附件2:拟立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回复表.xls
2009年11月10日
日期:200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