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41302015B号函,有关婴幼儿奶瓶使用的材质,除业者提具相关资料证实无使用双酚A成分的情形外,原则上将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PC)塑胶材质的奶瓶视为违规产品。
双酚A通常系聚碳酸酯塑胶材质的单体成分,依据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第五条,“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Bisphenol A)之塑胶材质。”。
日期:2015-08-21
2015年8月14日,台湾地区“食药署”发出FDA食字第1041302015B号函,有关婴幼儿奶瓶使用的材质,除业者提具相关资料证实无使用双酚A成分的情形外,原则上将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PC)塑胶材质的奶瓶视为违规产品。
双酚A通常系聚碳酸酯塑胶材质的单体成分,依据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第五条,“婴幼儿奶瓶不得使用含双酚A(Bisphenol A)之塑胶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