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依据欧盟委员会法规(EC)No 396/2005第6章的规定,比利时收到ISK Biosciences Europe N.V.公司一份申请,要求修订大葱与啤酒花等商品中氟啶胺的最大残留限量。
依据欧盟委员会(EC)No 396/2005法规第8章的规定,比利时起草了一份评估报告,并提交至欧委会,之后转至欧盟食品安全局。
欧盟食品安全局对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后做出如下提议:
商品种类 | 现行MRL(mg/kg) | 建议MRL(mg/kg) |
大葱 | 0.01 | 0.4 |
啤酒花 | 0.05 | 20 |
原文链接:ments/4204.pdf">http://www.efsa.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scientific_output/files/main_documents/4204.pdf
日期: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