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抽检共抽检8家餐饮服务单位20批次样品,主要包括: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生湿面制品(餐饮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酱卤肉等;酱腌菜(自制);糕点(自制):(糕点、面包(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热加工糕点面包(自制))。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样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特此公告。
附表: 产品合格信息.doc
日期: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