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9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其中不合格2批次,合格94批次,涉及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
1.食用油5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等11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2.肉及肉制品4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指标、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等24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3.水产及水产制品21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兽药残留等39项指标,经检验全部合格。
4.餐饮食品24批次,检验项目为重金属、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48项指标。不合格2批次,分别是:太原市迎泽区陈大姐重庆火锅鱼村自制的火锅底料检出罂粟碱、可待因;吕梁国际宾馆自制的熟肉制品(酱猪蹄)检出苯甲酸。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罂粟碱、可待因
罂粟碱是临床用于治疗心血管痉挛等的处方药;可待因属于阿片类生物碱,是国家特殊管制的麻醉药品。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药物。在火锅底料中检出罂粟碱和可待因,原因可能为原料带入或故意添加。
2.苯甲酸
苯甲酸为食品添加剂,起防腐作用,可用在调味品类、面酱类、果酱类、酱菜类食品中。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导致。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7日
附表1. 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xls
附表2. 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xls
日期: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