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韩国KFDA发布了《食品基准及规格》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A.1)新制定可可固形物、无脂肪可可固形物、乳固形物概念。
2)维生素A可并用两种单位(国际单位IU和 μgRE)
3)取消胶囊型蜂皇浆加工品测试方法。
B.微生物规格基准中引进二级采样法(n, c, m)及三级采样法(n, c, m, M)。
C.高油酸葵花籽油中的碘基准与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AC)基准相统一。
D.二氧化碳或氮与二氧化碳混合气体允许作为特殊用途食品填充气体。
E.新制定酒精相关食品类型及相关规格。
F.规范测试法相关用语。
G.1)修改和制定3种农药成分分析法。
2)新制定食品中非法添加医药成份的检测方法(肥胖治疗剂 1种,糖尿病治疗剂4种,其他医药品成份6种)新增试验方法。
H.修改和新制定46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基准。
I.新制定人参中氰氟虫腙的残留限量基准。
J.新制定畜产品中林丹等82种农药的残留限量基准。
原文链接:<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8&seq=28318>
日期:201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