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2014年7月30日,我委发布了《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饮料》(DBS22/ 031-2014),该标准除了规定食品安全指标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外,仅制定了品质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同年12月5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国家标准 植物饮料》(GB/T 31326-2014),该标准规定的品质指标固形物含量更加合理、适用。按照标准立项申报、起草单位的建议,我委拟废止《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植物饮料》。
你单位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5年7月30日前报送我委。
电话:0431-88906883,信箱:13180827659@163.com。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日期: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