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我局组织抽检的2015年(部分二季度)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监督抽检食品类别涉及22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餐饮食品)共817批次。其中不合格43批次,涉及10类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饮料、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 2015年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公告第七批(国家转移地方)-合格产品
附件二: 2015年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公告第七批(国家转移地方)-不合格产品
2015年7月9日
日期:201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