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端午节将至,为确保我区节日期间粽子市场质量安全,正确引导群众消费,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8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端午节粽子的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共抽检粽子45批次,其中:抽取宁夏本地生产粽子30批次,抽取外省(区)生产的粽子15批次。检测项目包括:铅、铝的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脱氢乙酸、纳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经检测,本次抽检的45批次粽子样品检测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要求,抽检信息请见附表。
同时,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选购有“QS”标志、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营养标识齐全的食品,谨慎购买小摊点特别是流动摊贩所售食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1举报。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日期: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