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为保障我市端午节粽子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5月组织对我市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的粽子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抽检三个环节经营主体104家,抽检粽子209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次,为餐饮环节的甜粽,不合格项目为糖精钠。糖精钠是一种甜味剂,在规定范围内食用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抽检结果表明,我市粽子食品安全水平较高。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cjg.gov.cn)查询或关注“食安深圳”官方微博、微信。
附件: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5年第六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产品一览表。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5年6月17日
日期: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