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201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予以公告。请各相关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保健食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信息.doc
2. 保健食品监督抽验合格产品信息.doc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
日期:201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