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5年4月份,省食药监局组织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共抽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583批次,主要涉及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酒类、薯类膨化食品、蔬菜及制品、水果7大类。
一、抽检基本情况
省食药监局4月抽检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51批次,方便面96批次,瓶装饮用水96批次,白菜48批次,胡萝卜49批次,薯类膨化食品96批次。
不合格食品淀粉,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1.96%(n=51);白酒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1.04%(n=96)。
二、不合格指标情况
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检测指标为霉菌、酒精度。
三、对不合格食品处理措施
对抽检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令辖区食品监管机关依法下架、停止销售、立案调查等处理措施。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件)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或其他有效票据)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特此公告。
附件: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全省责令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名录(4)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8日
日期: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