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官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超市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真秦安吉白茶”外包装上没有标注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
据了解,《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执行的标准,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标签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上述“真秦安吉白茶”内含2件单件预包装食品,其外包装上没有标注规格,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5.7“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标示规格”的规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九项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的规定。当事人经营上述“真秦安吉白茶”,其行为涉嫌构成了违法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
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上述涉案“真秦安吉白茶”,并立案查处。(张若晖)
日期: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