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广大考生和监考老师中、高考期间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抚顺市、县、区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将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15年度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开展对考点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标识,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卫生、保证食品安全的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进行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理,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专兼职的管理人员,是否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此外,还将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是否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各类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违规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是否违规加工制作高危食品、是否严格防止食品操作过程中的生熟等交叉污染、是否超过《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制售凉拌菜、饮品等情况进行查处。同时要求考点学校申报菜谱及就餐方式、就餐人员等,食谱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后方准制售。
近几年来,通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今年,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还将继续努力,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职责,中高考期间监管部门将全程监督、确保中高考期间就餐人员的饮食安全。
为了确保用餐安全,抚顺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原抚顺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在此警示广大的师生和家长注意以下食品安全问题:
一、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悬挂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标识、就餐环境卫生整洁的餐饮服务单位用餐,最好在学校食堂就餐。不食用街头摊点和流动餐饮摊贩经营的各类不安全食品。
二、居家饮食要注意使用的工具和容器生、熟分开,盛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进行消毒,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C以上;做好的食品及时食用(常温下存放最长不超过2小时),不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不食用容易导致身体不适和食物中毒的菜品,如未烧熟煮透的豆角、青皮红肉的鱼、腌制的咸鱼、鲜黄花菜等;不食用隔夜饭菜和生食水产品。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饮食,注重营养搭配,多食用清淡营养的食品,少食用油腻和生、冷食品,不吃不洁和过期食品;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四、考生要注重平时饮食习惯,从考试前到考试中,家长不要打乱考生的饮食规律。在情绪紧张的情况下,肠胃不习惯的食物,可能导致胃肠出现不适症状,如腹胀、腹痛、腹泻等,影响复习和考试,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略微添加一些营养食品。
五、考生要食用安全食品,考生家长不要盲目给考生增加各种“补品”和偏方,对于那些孩子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最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甚至发生食物中毒。所以,考试期间,要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六、不要购买不卫生的食物,夏季天气炎热,外购的熟食、豆制品长时间放置后,很容易变质,而路边烧烤、麻辣拌等等,食材和餐具都没有流动饮用水清洗,更谈不上消毒,细菌污染严重,而且加工过程中也会受到污染,这样的食品无法保障饮食安全。另外,考生还要避免过多食用辛辣刺激性食品。
七、就餐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证据。在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应保存好消费票据,如出现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日期: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