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对出口国生产企业卫生检查标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使之符合韩国卫生管理评价标准,进而提高国民对进口产品的信赖度,韩国食药部于5月12日发布了《海外输韩生产企业卫生检查标准》部分修订公告(第2015-29号)。主要内容如下:
1. 新增对出口国生产企业卫生检查的基本调查项目。
2. 对以设备检查为主的评价标准做出了新的完善,将原有的单一评价表新划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评价表(由既有的85项评价项目修改为58项)和容器、包装类生产企业评价表(有32项检查项目)。
3. 将目前实施的合格、不合格评价方式改为按照项目类别实行分数制,以此提高卫生管理评价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日期:2015-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