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粮食、食用油、蔬菜、水果及其制品监督抽检,共抽样粮食及粮食制品452批次,食用油及其制品120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95批次,水果及其制品158批次。分别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主要检验马拉硫磷、杀螟硫磷、甲基嘧啶磷、溴氰菊酯、矿物油、铅、镉、汞、无机砷、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滑石粉、着色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黄曲霉毒素B1、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等;食用油及其制品主要检验酸价、过氧化值、铅、砷、脂肪酸组成、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溶剂残留量、游离棉酚、倍硫磷、敌草快、腐霉利、乐果、氯丹、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等;蔬菜、水果及其制品主要检验敌敌畏、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甲胺磷、敌百虫、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乐果、毒死蜱、三唑磷、马拉硫磷、氯菊酯、甲氰菊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二氧化硫、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铅、总砷、铜等。
检验结果显示,粮食及粮食制品有1批次不合格,为青团菌落总数不合格,合格率为99.8%;食用油及其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主要是食用植物油酸值不合格,合格率为98.3%;蔬菜及其制品有6批次不合格,主要是蔬菜的农药残留(百菌清、氧乐果)、重金属(铅、铬)、二氧化硫残留不合格,合格率为98%;水果及其制品合格率为100%(详细情况见附件)。
菌落总数属于指示菌,虽不具有致病性,但反映该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不佳。油脂酸值不合格,表明油脂已发生酸败,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危害性。百菌清为杀菌剂,氧乐果为杀虫剂,虽可用于蔬菜,但必须控制使用剂量和安全间隔期。铅、铬为重金属,主要来自污染的环境。二氧化硫系使用硫磺熏蒸后残留所致。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召回措施,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5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第一季度粮食及粮食制品监督抽检结果.docx
日期:201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