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推进全区保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根据自治区局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要求,2015年自治区局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2014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作为日常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频次的依据,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积极探索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将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有效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保健食品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日期:2015-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