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吉林省龙井市市场监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在该市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监督检查。
一是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自查自改。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对设施设备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情况、加工场所的卫生情况、原料采购储存等情况逐项进行自查,不足之处,立即整改。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台帐资料、食品留样、餐具用具消毒等方面情况。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执法人员结合各学校的不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大了《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要求各学校抓好食品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内部教育培训,确保各项规范要求落实到具体环节和具体工作人员,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日期:201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