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下放4大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的基础上,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简政放权,调整下放第二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按照《关于调整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的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炒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豆制品等8大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含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批,自实施之日起,吉林省食药监局不再受理上述产品的生产许可申请。
至此,吉林省食药监局已累计下放12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涉及2400余户企业2900余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超过了吉林省获证食品企业数近50%,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的调整下放,将极大缩短企业的办证时间,提高效率,保障企业的利益,刺激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下一步,吉林省食药监局将对基层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轮训,确保基层对下放的许可项目“接得住”;同时对已下放的食品许可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许可和证后监管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杜绝违法审批、越权审批、超时审批,保基层对下放的许可项目“管得好”。
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