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组织监督员和督察员在全市学校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督察。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具和工用具消毒清洗设施是否齐全、食品原料采购是否索证索票、从业人员是否健康体检、是否采购贮存使用“三无”或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是否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等内容。赣州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以对广大师生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扎实地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425人次,执法车辆562车次,检查学校食堂1099家,全面排查整改了食品安全隐患,并对所使用的食品原材料进行了监督抽检。各县(市、区)餐饮监管部门加大了宣传力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赣州市局供稿)
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