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新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地方立法。组织起草《江西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办法》,并纳入地方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力争年内颁布实施。推动《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纳入2015年地方性法规项目规划,完成前期调研工作。
二是建立执法清单制度。集中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承接工作。启动建立行政审批“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三单管理”。
三是建立案件审查制度。整合过去分散的法律文书,统一全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制度,开展全省系统优秀案件评查。
四是建立公开听证制度。依法妥善处置行政纠纷,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行政许可、稽查办案工作。建立听证制度,保障监管对象合法权益。
日期: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