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力度,提升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3月-10月,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
前期,济南市局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专项整治,济南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小作坊日常监管机制。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对取得《合格通知单》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帮扶引导、公式名单、监管倒逼等方式,不断督促小作坊提升生产条件。同时根据实际,对纳入登记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为的,将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生产等行政措施,督促小作坊进行整改;对于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将责令小作坊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于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区域性食品安全隐患,将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消除隐患。对于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报请地方政府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1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