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至12日,忻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全县所有米酒生产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并抽取20个样品送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
这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米酒生产加工的流程、生产的卫生条件和大米、酒饼等加工原料的进货渠道以及米酒加工过程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酒精(甲荃)、色素、甜味剂等物质进行检查。同时对规模较大、产量较多、销售范围较广的20家小作坊的米酒进行抽样送检,主要检验米酒中的甲荃和氰化物这两项指标。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小作坊负责人签订食品生产安全承诺书,做好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原料、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台帐,禁止使用非法添加剂,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等。
日期:2015-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