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27日秦俑食药所执法人员对管辖区域的白酒经营户、餐饮消费环节销售散装白酒的单位、及农村自酿石榴泡酒、桑椹泡酒进行了专项检查之后,3月9日,秦俑食品药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白酒制品开展了一次复查工作。
此次复查中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查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食品经营资质、进货台账和销售记录;查处无证无照酒类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等违法行为。
秦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共排查秦俑村农家乐34户,经营户用石榴泡酒、桑椹泡酒10户,目前无抽检及处罚情况。
日期:20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