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近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及主要面向学生销售食品的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要严格核实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条件、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二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同时,做好春季开餐前学校食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核查,以及工具、用具、容器和餐具等清洗消毒。三要在春季开学后半个月内对所有学校食堂进行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食品留样、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帐建立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及时复查。四要继续落实学校食堂“三个严禁”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五要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六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购进、储存、使用食品的快速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日期: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