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农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在国民经济中尚属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粮食实现自给并开始出口,但是俄罗斯农业产值的年增长率仅为1.5%左右,一些地区农业生产还出现下降。由于畜牧业发展缓慢,俄罗斯对进口肉类产品依赖程度很高。这些因素要求俄罗斯政府加强对农产品流通市场的调控,以保障食品供应安全。
俄罗斯总统普京于2006年12月签署的《俄罗斯联邦农业发展法》规定,政府采取“国家采购干预”和“国家商品干预”的方式来调节国内农产品市场,目的是稳定农产品价格、维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国家采购干预”是指政府在农产品价格降到最低清算价格的情况下以保护价在交易场所或向农户采购农产品。“国家商品干预”是指政府在农产品价格升至最高清算价格以上时将此前采购的部分农产品投放到交易场所销售以平抑价格。
与此同时,《俄罗斯联邦国家调节农产品进口法》对俄农产品市场也产生重要影响。这项法律规定,国家协调农产品进口的目的是保护国内农业生产者的权益,降低来自国外的竞争对他们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俄罗斯政府通过规定特殊的进口关税、采用专门的保护措施和反倾销措施来对农产品进口进行调控。同时,政府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还可以禁止或限制个别农产品的进口。
长期以来,外国公民在俄罗斯农产品市场的经营者中所占比例相当大,农产品贸易已经成为外国公民在俄罗斯经商的主要领域之一。今年1月,俄罗斯政府有关整顿零售市场秩序的决定生效。根据这一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在俄罗斯的集贸市场和商店,外国人被完全禁止从事零售贸易。这一决定同样适用于农产品零售市场,俄政府希望此举能够维护本国公民在从事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中的利益。
根据《俄罗斯联邦农产品国家采购法》的规定,国家采购是指国家有组织地向农户购买农产品,以进行深加工或转卖给消费者。农产品国家采购分为联邦采购和地方采购。联邦采购的主要目的是:满足自然环境恶劣的极北部地区、生态污染地区、国防和国家安全机关、莫斯科和圣彼得堡市的食品供应。建立国家粮食储备等也是联邦采购的重要目的。联邦采购主要集中在境内粮食产区,如果本国生产者不能满足全部需要,也可以通过进口来保障采购目标实现。地方采购主要满足地方对粮食的需求,同样是通过国内或国外采购粮食。
俄联邦政府每年将与地方政府部门、维护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团体共同协商农产品国家采购价格。在确定采购价格时既要考虑能够弥补农产品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充分保障农产品生产者获得的收益。
俄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门还保证向农产品生产者提供不少于采购合同总价值50%的预付款。供应畜牧产品的农户还可获得政府补贴。俄罗斯政府还采取包括提供税收优惠、专项补贴和优惠贷款等手段鼓励农户完成国家农产品采购计划。为保障国家采购任务的完成,政府还协助农户购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疾病的药物,购买良种和播种设备,建设水库和农产品深加工车间等。
日期:2007-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