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乳饮品日常监管中,市局按照《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委托生产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规范乳饮品委托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
一是督促生产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陕西省食品委托生产备案管理办法》对委托生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委托生产的管理。委托双方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签订委托生产食品协议,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检验验收、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确保委托生产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是严格审核委托双方合法资质、生产经营范围及其他生产条件。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对委托双方企业的生产条件、工艺、执行标准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委托方重点检查委托生产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物料供应商资质是否审核,原辅料检验和验证情况,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等。对受托方重点检查是否有按照规定组织生产,物料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配方工艺进行生产,委托方是否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技术指导和监控,成品是否按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成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是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签通则》(GB28050-2011)等要求,严把产品标签审核关。受委托生产的产品标签应当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确保产品标签合法、有效。
日期:2015-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