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2015]6号)文件精神,市局在承接2014年肉制品和工业加工食品领域已经下放的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蜜饯和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10个类别生产许可审批后,从2015年起又承接饼干、罐头、可可及焙烤咖啡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等6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针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局将积极做好承接和落实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保证审批工作顺利开展。
日期:201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