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2月5日,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农业局签订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确保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无缝监管,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协议对食用农产品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监管主体,对特殊产品的监管进行了分工,明确规定全市豆芽菜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还明确要求全市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形成监管执法合作机制等。
日期:20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