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春节期间食用油、饮料、糖果、肉类、海产品、酒类等“六类”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保障全县人民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临高县局党组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分六个执法小组,于1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六类”食品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本次行动的整治范围是以县城区为主,并从县城延伸至美台、东英等各个乡镇,整治重点放在粮油批发和食品零售店、食品批发店、超市、农贸市场、贮存食品的仓库和餐饮店。“六类”食品安全整治主要针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进销台账、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内容;餐饮店的整治主要针对食品的质量状况、原料、货品来源、生产日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经过初步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部分食品经营企业未建立健全商品的进销台账,不能当场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和进货单据,经营者对销售的商品没有及时清点和检查,导致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还在上架销售,有2家餐饮店仓库内存放过期食品原料,多家餐饮店环境卫生不达标。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小组共下打责令整改通知书84份,扣押过期大米7包(共350斤),查扣5瓶过期食用油、疑似假冒伪劣“双桥”味精5箱、未经过检疫的猪肉58斤,不合格酒类53件,立案4起,抽检发现瓜果菜农残超标3起。
此次检查,临高县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3人次,出动执法车56车辆次,食品快检车26辆次,抽检品种达490个批次。
通过此次“六类”食品和餐饮店专项整治行动,为食品经营批发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在春节期间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敲响了警钟。下一步,各执法小组将继续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引进深入,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打击态势,为全县人民过上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日期:201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