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局根据地处城乡结合部、农村区域广泛的特点,利用三项措施切实规范现场制售食品行为,有效保障现场制售食品的安全。
一是规范实施网格化分类监管。各食药监管所对管辖区域全部实行了网格化监管,针对不同区域划分风险等级,将现场制售和散装食品消费较集中的集贸市场、农村大集、中小学校周边食杂店等全部纳入一类风险区域管理,由管理人员实施经常性定期进店巡查监管。
二是规范散装食品信息公示。针对部分现场制售食品无包装、标识不规范的问题,统一设计监制了《现场制售(散装)食品信息公示牌》,发放给食杂店使用,明确了食品名称、原料成分、添加剂、保质期、生产日期、储存条件等主要信息,受到经营户和消费者的欢迎。
三是规范使用现场制售食品专用台帐。因现场制售食品质量相对较低、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等原因,崂山区局统一要求辖区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建立现场制售加工台账、食品添加剂台账、进货来源登记台账以及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要求从业人员佩戴胸卡,便于监督,实现现场制售食品的源头管理、渠道清晰、数量可计、流向可追。
日期:201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