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节日氛围日趋浓厚。江山局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探索建立“闽、赣进货备案制”,即食品经营户到福建、江西方向批量进购食品,必须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登记备案,以消除监管盲区,确保监管到位,一旦出现“问题”食品,有利于追根溯源。目前,该制度已全面启动。
江山市地处浙、闽、赣毗邻地区,其中廿八都、新塘边、大桥等边界乡镇,到福建浦城、江西广丰、玉山的距离比到江山城区的距离更短。正因为如此,边界乡镇的食品经营户有到外省批量进购食品的习惯。针对这种情况,江山市局在年关来到之前,与边界乡镇的100多户食品经营户,补签了《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补充规定》,要求其将进购的外省食品批次、数量等登记清楚,十日内如实到当地市场监管所(分局)备案。对擅自不执行该备案制度者,一经发现,将采取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举措予以推促。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外来食品的检查、检测和监测力度,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将通过毗邻地区横向联合等举措,把问题食品查个水落石出。
日期:2015-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