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是一种食品原料,其主要成分是氯化钠,而氯化钠在GB 14880-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中被列为钠的化合物来源,允许作为营养强化剂添加到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中。
在食品行业,这种具有“双重身份”的物料并不罕见,例如作为食品原料的中链甘油三酯(主要成分是辛,癸酸甘油酯)和作为食品添加剂(乳化剂)的辛,癸酸甘油酯。
二、“身份”不同对应的称谓和特征(执行标准)不同
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时,它在配料表中的名称为食用盐,执行标准为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在此基础上,企业可自愿执行GB/T 5461-2016《食用盐》的规定。
作为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它在配料表中的正统名称为氯化钠,目前市面上的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有的标“食用盐”,有的标“氯化钠”。这是因为氯化钠作为营养强化剂这个身份,过去没有针对性的执行标准,行业内参照食用盐的国家标准执行,这也导致它在配料表中名称标识不一致。近日,国家发布了GB 1903.73-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剂 氯化钠》,并于2025年9月16日起实施,这是我国发布的首个针对营养强化剂氯化钠的国家标准,其发布不仅明确了氯化钠作为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还解决了长期以来身份名称不一致问题。
特殊膳食用食品中添加氯化钠成分的,今后要注意明确其是作为食品原料还是营养强化剂使用,按照使用目的不同,应选择符合相应执行标准的原料,并正确标识食品配料名称。
三、食用盐与氯化钠的主要特征差别
食用盐与氯化钠的物料属性不同(食用盐是食品原料,允许添加碘,而氯化钠则是以未加碘食用盐为原料进一步加工而成的营养强化剂),相应的使用要求和质量特征也有明显的差别。在食品加工中,食品原料一般是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首先需遵守GB 14880的规定,其次,还需结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或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合理添加,通常添加量较小。食品伙伴网还通过对比食用盐与氯化钠的执行标准(GB 2721-2015 vs GB 1903.73-2025),总结出以下核心差异,提醒行业内还在采购和使用符合“食用盐”标准的“营养强化剂氯化钠”的企业重点关注:
(1)感官要求不同
相比食用盐,氯化钠未强调“无异味”及“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状态允许有晶体或结晶性粉末两种形态。
(2)氯化钠的理化指标数量更多,纯度和杂质控制更为严格
对于食用盐,GB 2721-2015仅规定了4项理化指标和4项污染物,而GB 1903.73-2025将4项污染物指标纳入理化指标中,共规定了氯化钠的17项理化指标,包括氯化钠含量(以干基计)、酸碱度试验、溶液的澄清度、碘化物(以I计)等。相比较而言,营养强化剂氯化钠标准多了酸碱度试验、溶液的澄清度等10项理化指标,这更有利于确保其作为营养强化剂的安全性。此外,氯化钠的纯度指标要求更高,高的纯度要求可更好地确保其作为营养强化剂的有效性。氯化钠与食用盐理化指标主要差别如下表。
表1 氯化钠与食用盐理化指标主要差别
氯化钠 | 食用盐 | ||
GB 1903.73-2025 | GB 2721-2015 | ||
项目 | 指标 | 项目 | 指标 |
氯化钠含量(以干基计), w/% ≥ | 99.5 | 氯化钠a(以干基计)/(g/100g)≥ | 97.00 |
— | — | 氯化钾b(以干基计)/(g/100g) | 10~35 |
酸碱度试验 | 通过试验 | — | — |
溶液的澄清度 | 澄清 | — | — |
碘化物(以I计)/(mg/kg) ≤ | 5 | 碘c(以I计)(mg/kg) < | 5 |
溴化物(以Br计),w/% ≤ | 0.01 | — | — |
磷酸盐(以PO4计),w/% ≤ | 0.0025 | — | — |
硫酸盐(以SO4计),w/% ≤ | 0.002 | — | — |
钡盐(以Ba计)/(mg/kg) ≤ | 15 | 钡(以Ba计)(mg/kg) ≤ | 15 |
钙盐(以Ca计)/(mg/kg) ≤ | 100 | — | — |
镁盐(以Mg计),w/% ≤ | 0.001 | — | — |
钾盐(以K计),w/% ≤ | 0.02 | — | — |
干燥减量,w/% ≤ | 0.5 | — | — |
铁盐(以Fe计),w/% ≤ | 0.0003 | — | — |
铅(Pb)/(mg/kg) ≤ | 1.0 | 铅(以Pb计)/(mg/kg) ≤ | 1.0 |
总砷(以As计)/(mg/kg) ≤ | 0.5 | 总砷(以As计)/(mg/kg) ≤ | 0.5 |
总汞(以Hg计)/(mg/kg) ≤ | 0.1 | 总汞(以Hg计)/(mg/kg) ≤ | 0.1 |
镉(Cd)/(mg/kg) ≤ | 0.5 | 镉(以Cd计)/(mg/kg) ≤ | 0.5 |
a不适用低钠盐。 b仅适用低钠盐。 c强化碘的食用盐含量应符合GB 26878的规定。 |
(3)检测方法不完全一致
氯化钠与食用盐的感官检验方法描述有所不同。相比食用盐,氯化钠的铅和总砷的检测方法分别增加了GB 5009.75和GB 5009.76。除上述不同外,二者共有指标的检测方法均一致。
小提示
氯化钠的执行标准GB 1903.73-2025设有6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提醒企业提前规划,确保在新标准实施后,所使用的营养强化剂氯化钠符合新标准规定。当然,企业若有能力,也可选择在实施日期前执行新标准,这也是国家提倡和鼓励的。我国对特膳食品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施注册制,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涉及氯化钠等物料的质量标准变更时,需要注意符合注册的相关规定。食品伙伴网注册团队有丰富的注册经验,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注册支持和服务,欢迎企业与我们联系了解。
日期: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