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重从点上抓好对总经销商、代理商的监管工作。该局西城所对酒类总经销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对取得区域代理授权的酒类总经销及其仓库实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内容包括经营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地址、仓储地址及委托代理证明等。通过备案登记制度,使流通领域酒类监管关口前移。
二是从线上抓好对送货车、送货商的监管工作。该局与县消费者协会联手,在具有一定规模的批发商、送货商等酒类经营者中大力开展酒类市场“安全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并对“安全放心消费单位”实行动态监管,优胜劣汰,对酒类经营者按照不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被评为“安全放心消费单位”的经营户出现问题或存在隐患的将被取消“安全放心消费单位”称号,对自律较好、达到标准的经营者及时评定其称号。
三是从面上抓好对超市、食杂店的监管工作。该局要求相关股室、直属单位、基层所(队)春节期间加强对酒类市场的重点监管。该局西城、屏山、墩集、黄圩等基层所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对辖区超市、食杂店、农村小店等经营酒类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酒类行为,加大对没有取得区域代理权酒类以及侵权酒类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共查处酒类违法经营案件2起,查获各种不合格白酒602瓶。
日期: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