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现将涉及南京市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京永乐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台芒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京永乐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台芒,本批次(购进日期:2024-08-26)抽检结果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京永乐辉超市有限公司,并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企业共购进上述食品13.5公斤,货值264.6元,均销售完毕;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导致。企业开展产品召回,无退回商品。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4.6元、罚款529.2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日期:202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