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一、征集范围
1.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无证生产食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证)超出有效期限,不能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的;
2.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等生产食品的;
3.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
4.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小作坊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的;
5.食品经营者销售“三无”“山寨”、过期、篡改生产日期食品的;
6.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存在明示或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等功效和违规宣称减肥、降脂、壮阳等功能的;
7.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的。
二、举报方式
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进行举报:
1.拨打0857-12345,0857-12315热线电话(24小时接听);
2.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举报;
3.拨打毕节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0857-8257896(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欢迎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核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并严格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文稿丨食品流通科
日期: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