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53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悦来餐馆销售的五花肉(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滁州链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链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合肥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日期:2025-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