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日,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牛肉,依法对当事人的生牛肉进行抽样检验。
检验结果显示,该样品检测项目不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5-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