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共筑满意消费。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4年办理的消费投诉和行政处罚案件中,选出十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这些案例涉及广告宣传、食品安全、价格、不正当竞争等多个领域,旨在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理性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拉客给回扣 一餐饮店被处罚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1日,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热线分派的消费投诉,投诉人反映敦煌市有一家餐饮店,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经营的问题,老板私自联络出租车司机、旅行社将游客推荐至餐饮店消费,消费后给30%提成,此行为对其他饭店来说很不公平,且扰乱了营业秩序。
【处理过程及结果】
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联合交通、文旅、公安四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以“感谢费”的名义,采用微信转账给出租车司机的行为,已构成采用财物手段贿赂利用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000元。
【案例评析】
部分食品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试图通过贿赂来获利经营,实际上这不仅违反了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市场竞争原则,还剥夺了同业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最终损害的还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日期:202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