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优化消费环境为目标,统筹力量集中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消费侵权案件,着力营造了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激发消费市场活力。现公布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食品领域有3起,其中,涉及清镇市卫城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案例三:清镇市卫城某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
2024年11月25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称其同日在清镇市卫城某超市购买2盒(共4瓶)“酷梦®安迪·全汁葡萄酒”,在饮用2瓶后,发现该商品已超过保质期。该局执法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酷梦®安迪·全汁葡萄酒”(制造商:通化华特酒业有限公司,酒精度:8%vol,净含量:750ml,生产日期:2019/11/06,保质期60个月)已超过保质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752元。经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现场调解,该超市已将货款退还消费者,并给予赔偿。同时,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生活超市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