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蟹稻共生”“鱼稻共生”等概念被广泛宣传。不少商家把这种养殖模式当做产品卖点。可是,接触过农业或养殖业的人,多少都会了解,现代生产模式下,稻田中使用化肥、除草剂、杀虫剂是少不了的;水产养殖中也需要使用抗生素等兽药……
在这种环境下生长出来的作物和生物,不会被互相污染吗?假设存在污染,那水产品会增加农产品相关的检测项目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蟹稻共生的初衷,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在不降低水稻单产水平的前提下,插空养殖。也不一定非得养螃蟹,小龙虾、鲤鱼、草鱼、黄鳝……甚至乌龟,青蛙都能养,统称为稻渔综合养殖。
历史追溯
这个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多年前的汉朝。19世纪中期在日本和印尼逐渐发展起来,我国于1953年提出稻鱼综合种养,1986-1992年稻田养鱼技术开始完善和提高,综合种养面积已有78万公顷。截至2015年,我国稻田养殖面积更是高达150万公顷,水产品产量155万吨。也就是说,蟹稻养殖这种模式,并不是什么新概念或新技术,很多人早已吃到了这种模式下的产品。只是最近才开始有人用它当卖点。
优点
水产养殖动物的粪便和残余饲料,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肥沃土地。河蟹会吃稻田中的杂草,稻叶蝉、螟虫等害虫,长期蟹稻共生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有研究表明,相比单独种植水稻,稻渔共生模式可以减少33.63%的氮肥使用,农药的平均成本也可以减少59.73%。
缺点
由于水稻病害防治的需要,混养的模式不能完全杜绝农药的使用,农药残留仍然存在,这是稻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关键问题之一。池塘养殖和稻田养殖的水生生物,其生长周期也不尽相同。何时以何种剂量施用何种农药,是否需要采取及时换水等预防手段……这些技术性问题,都对农户/养殖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少数研究
目前,能查到关于农残兽残的资料不多,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农业农村部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重点实验室开展过一项关于东北稻渔养殖模式下,中华绒螯蟹农药残留水平的调查,在螃蟹体内检测出了莠去津、丁草胺、β-HCH等14种农残,其中不乏六六粉、DDT等在中国早已被禁用30多年的农药。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六六粉、DDT这些农药的半衰期很长,难以降解。不止稻田养殖中可以检出,普通水产品中也较常见。这种时代发展的代价,注定需要子孙后代慢慢偿还。
这里顺便说一句,北方和南方稻渔水产品中农药残留的种类也有差异。例如长三角地区还检出大量有机磷农药(如三唑磷、伏杀硫磷、喹硫磷)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这可能与南方气温较高,虫害较重,杀虫剂使用频繁有关。
先别急
看到这里,大家先别着急。稻渔综合养殖的水产品中,的确会检出农药残留。但“有检出”和“有危害”是两码事。虽然目前国内尚无水产品中除草剂残留限量的标准,参考日本执行的相关标准0.01mg/kg的限量来看,绝大多数产品还是合格的。
我国也在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GB/T 43508-2023《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的国标,里面对稻渔综合种养过程中,可以使用的农药、兽药种类进行了规范。相信随着后续研究的增多,标准也会越来越完善细致。
总结
综上,这种水稻和水产品混养的模式,并没有多么神奇。归根到底,它只是一种让农民增收的养殖方式。这种方式对环境友好,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但在水产品中的确可以发现些许农残(合理范围不影响健康)。只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评估研究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毕竟这个模式已经有三四十年的实践经验。
作为消费者,不用过度追求“稻渔”共生类产品,保持平常心即可。至少从食品安全角度,稻渔共生类水产品,和普通水产品比,没什么不一样。
日期:2025-03-03